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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府发〔2020〕47号


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鸣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凤鸣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凤鸣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阳县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着力消除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提升全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水平,根据《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经信发〔2020〕41号)文件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指导辖区各有关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用电用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凤鸣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吴玉武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术银、周尚毅同志任副组长,应急办、规建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和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周术银任办公室主任,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整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规范用电用气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入户安检到位率100%,用户权属隐患有效告知率100%,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居民用户用电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居民用户乱接电源线、将大功率电器集中在同一插线板使用、超负荷用电,以及电取暖设备与纸箱、木板、布料、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距离太近,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等隐患和问题。

(二)开展单位用户用电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单位用户未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设备运维责任人,未配置足额持有电工作业资格证书的电工,未开展定期检查巡视,未及时处理异常和缺陷等隐患和问题。

(三)开展户外供电设施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各楼层线路私拉乱接,低压供电线路线径细、老化发热,电缆井内、电表箱附近堆放纸箱、塑料品等易燃物品,电缆井道被封堵或未按规范设置防火分隔,防火分隔被破坏,电缆线路(通道)等配电设施与热力管道、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和问题。

(四)开展居民用户用气安全问题整治。开展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漏气检测;排查整治用气场所自然通风不良,用气房间存在有人居住,暗厨房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锈蚀,天然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起居室及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房间,用户私拉乱接天然气管道、擅自改动引入管、天然气计量表位置、预留接头,天然气热水器安装不规范、未加装烟道、烟道未伸出室外、烟道与热水器排烟口密封不严、烟道接头密封不严、烟道破损,天然气灶具未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天然气连接软管使用非专用、安装不牢靠、老化、龟裂等隐患和问题。

(五)开展单位用户用气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天然气单位用户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天然气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责任未落实,未开展用气安全教育培训,通风不良的用气场所未规范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天然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等隐患和问题。

(六)开展户外供气设施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供气设施老旧、锈蚀、漏气,红线范围内公共管线、调压箱(柜)、吹扫桩和引入管等供气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庭院管道存在占压、交叉、被深根植物缠绕,施工安装作业未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庭院管网数据和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隐患和问题。

(七)开展用电用气安全宣传。以入户检查、广播宣传、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宣传横幅、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以安装规范、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职责

应急办负责制订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人员参与专项整治;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单位、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隐患整治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整治重点隐患;依法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供电供气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用户、管理单位、物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帮助辖区内特殊家庭整改隐患。

燃气公司负责组织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对照标准规范开展入户检查和户外设施检查,完善检查台账清单,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权属范围的隐患,指导用户权属范围的隐患整治;开展安全用气宣传;落实用气“安全服务员”。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人员参与专项整治,指导用户排查整治用电安全隐患,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权属范围的隐患,指导用户、物业单位等责任主体权属范围的隐患整治;开展安全用电宣传;落实用电“安全服务员”。

规建办负责组织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对存在占用、乱搭乱建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派出所负责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对存在危害公共安全、损毁用电用气公共设施、妨碍和阻挠执法检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4月中旬前)。制定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1月底前)。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开展高层建筑摸底,建立高层建筑基础台账;拟定检查计划、开展宣传活动以及向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用户发布检查公告,督促供电供气企业落实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协同开展用电用气安全实名制排查并填写对应的记录表存档,开展隐患整治;供电供气企业、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单位、用户等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方案,整改问题和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对高层建筑清理、入户检查、供气设施检查、隐患整改全覆盖情况进行自查。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电力燃气设施安装使用更加规范,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务必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专项整治工作体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推进整治,层层压实责任。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等内容,确保有序推进。重大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人)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开展整改。供电供气企业要加强本单位参加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要为参加入户安检、指导服务的人员制作统一的工作证件,并规范着装、言行。

(三)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全面收集、核实存在孤寡老人、因病致贫、生活无法自理等困难的特殊家庭信息,建立特殊家庭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整治清单。对特殊家庭存在的用电用气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资源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相关内容、要求、事故案例等内容,让群众深刻认识开展用电用气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配合相关检查、整治。要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对拒绝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破坏设施、违法违规安装等危害安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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