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鹿乡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洞鹿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对标对表《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云阳委法〔2025〕1 号)、《云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指引》(云委法办〔2023〕1号)等文件要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推动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聚焦思想引领,在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推动学习培训抓实走深。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和常修课,全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举办全乡干部法治专题讲座3期,实现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全覆盖、常态化。
二是推动宣传教育提质扩面。结合“八五”普法,利用“村村响”、宣传栏、微信群及“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20余场次,覆盖群众5000余人次。
三是推动研究阐释深化赋能。围绕基层治理难点痛点,组织年轻干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法治心得体会、工作推广信息等10余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四是健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制度机制。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建立新任干部法治知识任前考试制度,倒逼学法用法自觉性提升。
五是着力增强法治督察效能。配合上级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2次,并开展乡级自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 聚焦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持续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修订完善《洞鹿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2025年,对13份重大合同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向县司法局备案规范性文件20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模式,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工作规程,执法协同性、专业性显著增强。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1次,评选优秀案卷进行学习推广。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名,组织全员轮训4次,线上学法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达100%。
五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与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全年开展涉企联合检查6次,未发生违规执法投诉。
六是扎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项目引进、政策兑现中严格履行合约。依法依规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条,招标信息25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 聚焦公平正义,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完善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等派驻机构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
二是服务保障改善民生。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5起。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维权渠道,高效处置民生类诉求200余件。
三是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在行政执法中注重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四) 聚焦基层基础,在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上开创新局面。
一是统筹推进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主题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培养新增“法律明白人”10人,全乡累计达28人。
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实践,完善乡、村、网格三级调解网络,全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5起,调解成功率达98%。推广运用“乡风文明积分制”,将遵纪守法、矛盾化解等纳入积分管理,提升乡村德治、法治、自治融合水平。
三是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网格化+信息化”治理模式,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反诈、禁毒、禁赌等专项宣传和整治行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功能,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年提供法律咨询196次,参与化解复杂纠纷12起。智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注册人数新增500人,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乡党委政府严格对照《工作指引》要求,切实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一)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谋划部署。全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改革等专题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乡年度工作要点,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乡党委全面依法治乡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依法治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力支持乡司法所履行法治建设职能,配强工作力量。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带头遵守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均要求法律顾问参与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法律顾问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其有效发挥作用。年内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8份。四是支持各方依法履职。坚决支持乡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支持乡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其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 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二是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教育与基层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三是严守法治底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专业力量仍显薄弱。随着法治建设任务日益繁重和专业性要求不断提高,乡级层面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稀缺,法制审核、执法办案等岗位的专业能力与形势要求仍有差距。原因在于基层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现有人员培训的深度和系统性有待加强。
(二)基层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执法领域拓宽,但部分执法人员在复杂案件办理、新领域法律法规适用、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经验不足,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的落实有时不够到位。原因在于基层执法事务繁杂,系统性、沉浸式培训机会相对较少。
(三)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部分普法活动形式相对传统,对农村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运用新媒体普法的能力和效果有待提高。原因在于普法资源有限,创新手段和精准滴灌的思路需进一步开拓。
(四)法治建设压力传导存在“温差”。个别村(社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落实力度与乡级要求相比存在差距,法治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穿透力、影响力需持续加强。原因在于村社干部法治意识、能力参差不齐,考核督导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6年,洞鹿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再深化。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标准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
(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再优化。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政府履约践诺长效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在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上再创新。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产品。大力推广以案释法,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提升普法吸引力。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四)在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上再巩固。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和动态管理。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内涵。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水平。
(五)在强化督查考核问责上再严格。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增加日常考核权重。强化对村(社区)法治建设的指导与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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