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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洞鹿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单位,各科室、所:

经同意,《洞鹿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20231218

洞鹿乡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 称《条例》)、《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 通告》(云阳府发〔201919 号,以下简称《通告》),保障 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云阳县 2024 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云阳府办发〔202398 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洞鹿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长王泽凯任组长,分管领导田波副乡长任副组长,各村社、乡应急办全体职工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由乡应急办负责人王森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各包村领导负责本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源头管控

乡应急办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出入库管理,落实流向登记制度、零售实名制和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要严查销售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烟花,以及摔炮、砸炮、拉炮等危险性大、不符合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和我市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

四、隐患排查

各业务科室要对本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特别是乡城建办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化粪池、生化处理池等地下管网设施进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巡查守护措施,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五、执法查处

乡应急办要按照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强化与边界接壤乡镇联动合作,加大联动执法,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要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乡应急办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依法查处的各类违法行为,媒体要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 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六、宣传引导

乡应急办要于 2024 1 11 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乡应急办要于202424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各村社要在农村地区入村路口悬挂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标语,利用广播连续播放《条例》《通告》规定;各村社要组织村干部和驻村民警走村入户上门讲解《条例》《通告》规定。

乡文化站针对群众上坟祭奠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禁放爆竹促和谐、文明祭扫保安全理念,提高群众遵守禁放的自觉性,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各村(社区)要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楼栋电梯视频播放宣传片,开展巡逻禁放喊话,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居民小区每个入口处必须张贴《通告》,限放和燃放区内要加强安全燃放常识宣传教育。

七、禁放看护

各村社、业务科室要落实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详情见附件二)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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