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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室、所、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蓝天”环保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做好云阳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决定在我镇全面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现将《巴阳镇2020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云阳县巴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巴阳镇2020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蓝天”环保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实际,现就巴阳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任务,为美丽巴阳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室所联动、社会参与。

三、目标任务

禁止露天焚烧水稻、玉米、油菜、小麦等农作物秸秆、杂草和落叶等,特别是集镇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以及重点区域、居民点、人口聚集区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我镇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秸秆禁烧。执法大队、城建办、农业服务中心要坚持日常巡查检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各村要安排专人值守,保证信息畅通;要组织突击灭火队,对正在焚烧的秸秆要及时进行扑灭。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教育,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居、组、户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镇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行德任组长,分管领导冉泰霖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王剑春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查处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村网格员联户立体责任网络体系,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村入户、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条幅和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各室所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村(社区)要大力支持,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

附件1

宣传标语

1.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2.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3.禁止焚烧秸秆,还我碧水蓝天。

4.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5.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6.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附件2

农户秸秆禁烧承诺书

为防止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影响人们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我代表本户做以下承诺: 

一、农作物收割后不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

二、保持环境卫生,将秸秆统一堆放,统一处理。

三、看好自己的田块,劝导家人和周边群众不违法焚烧秸秆。

四、若违反承诺,违法焚烧秸秆,按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农户: (签名)

2020年 月  日

云阳县巴阳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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