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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云阳县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

公   告


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央、市级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迫切期望的“急事”,更是实现疫后重振、推动高质发展的“要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指出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云阳县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7日。

二、征集对象

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本次重点征集对标世界银行体系中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等11个指标领域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集方式

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23-55129461,传真:023-55128351,邮箱:yyfgezhk@163.com。


附件:云阳县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草案)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云阳县2020年

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草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倒逼改革、顺推开放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对接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围绕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增强改革的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细落实,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提高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实现最快3个小时内办结。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一网通办”,便利企业办理涉企事项。优化“渝快办”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申请人一次性录入企业名称、投资人和管理人员信息、住所地址、经营范围等企业基本信息,系统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实现自动校验,各部门同步采集数据、实时共享信息、后台并联办理,通过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2.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实体印章,探索免费电子印章随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应用,推进部门核发证照共享调用。不再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税控设备,依托免费发放的税务UKey实现企业开具发票零成本,且无需缴纳设备维护费用。进一步优化员工社保登记,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员工社保卡。

3.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探索开展企业强制吊销改革。

(二)推进办理施工许可效率质量双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设立线下“一个窗口”综合服务、运行在线审批服务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从135项进一步压减至100项,对投资额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确权登记时无需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登记。

5.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实行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性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一并办理简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4个环节、23天办结,“零成本”办理。豁免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系列手续,取消现场验线复核、建筑能效测评、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档案验收、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前置至土地出让阶段办理,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推行信用承诺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供水、排水接入申请合并办理。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实行“多测合一”。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产权登记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核实测量、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取消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逐步扩大取消施工图审查范围,建设管理部门强化对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由企业内部工程师加强质量控制。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执行全市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县级建设管理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6.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水平。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前、中、后质量控制,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质量监督人员和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需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综合工程性质、规模及技术难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矩阵,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差别化监管。

(三)推进获得电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7.提高办电效率。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涉及行政审批手续由电网企业代办,低压小微企业办电压缩为申请签约和施工接电2个环节,接电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坚持政企协同,建立接电时限保障和管控机制,协助完善“渝快办”用电报装综合服务平台信息集成和同步推送功能,并加强推广使用。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必须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前备案,备案办理用时不超过2天。

8.实现低压小微企业外线接电“零投资”。对用电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接电且由电网企业负责外线工程建设。

9.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加快配网标准化建设,提升负荷转供转带能力,统筹安排各类停电计划,强化综合停电管理,加大不停电作业投入,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户,年平均停电次数小于1次/户,建立限制停电的财务遏制机制。持续提高电费透明度,畅通电费查询渠道,大力开展电价政策信息宣传,电价调整信息至少提前一月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登记财产“一窗办理、即办即取”

10.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设立综合窗口,将存量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和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等事项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实现即办即取。协助优化以“渝快办”为统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加大电子非税收据推广力度,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核缴税费、收取登记费“一网通办”。

11.提高土地管理质量。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数字化,实时更新地籍图信息,多渠道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服务。推广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专线应用。建立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数量联动更新和公开机制。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在企业和群众申请不动产登记之前增设律师调查等环节。

(五)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度

12.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全面落实续贷续保、担保增信、降低贷款利率等惠企政策,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支持银行在办理贷款时可同时申办抵押登记。持续推进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建立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13.强化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税银互动”,优化“云税贷”等信用服务,深入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纯信用贷款产品,为信用良好且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审批快捷简便的融资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六)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4.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功能,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强化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金融审判执行机制改革探索。加强投资者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审判指引和参考案例发布工作。

(七)优化纳税服务

15.缩短纳税时间。通过合并申报、网上办理、系统整合等举措,推动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减少10%,力争压缩到年均100小时以内。全面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探索财行税一体化申报。提供所有税费种类网上申报渠道,推动193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159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优化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流程,依托“渝快办”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实现劳动力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进增值税发票管理2.0系统上线工作,提供多样化发票申领方式,将发票线上领用比例提升至70%。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优化智能咨询服务,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税收政策精准推送。

16.降低税费负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推行税收优惠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纳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外资项目,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以及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7.完善报税后流程。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为制造业创造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推行全程电子退库系统,实现退税办理全程无纸化、自动化,扩大企业所得税网上更正申报比例。

(八)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18.加大宣传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深入宣传“提前申报”模式,水运转关“离港确认”模式试点,企业可并联办理海关转关和港口理货,鼓励企业提前预定内支线船舶,提升江海联运转关时效。深入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试点宣传。提升企业适应度和选择上的灵活自主性,为企业降低通关时效和成本。

19.推动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保税仓建设,协调设立保税监管场所,提高进口货物的通关效率,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

(九)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

20.压减解决纠纷耗时。积极推行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确保市场主体及时有效接收送达的法律文书。严格审限管理,在市高院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和节点控制。认真落实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管理规定,并积极探索诉前鉴定前置的可行性,进一步缩短鉴定时长和办案周期。运行对外委托鉴定一体化平台,缩短鉴定工作时限。严格执行司法拍卖规定,规范第二次拍卖程序规则,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更好更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落实商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案件生效确认书自动生成。加大对律师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和在线诉讼服务的投入比。健全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保障律师调查收集证据权利。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执行合同办理质效的意见,提升执行效率,减少执行时间。

21.提升司法程序质量。加强对易审、易诉、易解、易达四大平台的深度应用,开展平台应用操作培训。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严格执行民事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的有关规定并出台实施细则。实行随机自动化分案制度。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驻院(庭)调节作用,,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十)优化办理破产服务

22.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设立破产案件办理合议庭,加强破产审判组织专业化程度,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对符合简化审理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简化方式审理,进一步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长,提升破产办理质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管理人考核评估,明确管理人进出机制,加强与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沟通和监督,推动破产案件管理人规范、高效履职,严格用工、用钱请示审批制度,节省破产费用。建立分管领导与破产案件管理人见面机制,进一步畅通汇报工作渠道,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效率。

23.降低办理破产成本。认真贯彻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意见,规范处置办理破产案件涉税事宜。根据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人财产处置措施,降低评估及拍卖费用。用好用活破产企业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无产可破”案件援助资金,进一步缓解此类型案件破产费用难题压力。

24.完善破产案件配套机制。细化举措落实企业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注销登记规定,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疏通变卖堵点难点,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回购、收储闲散土地资金等拍卖、变卖措施。尽全力促成企业重组,实现破产财产保值增值,统筹兼顾破产个案办理与企业诚信主体重塑。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设立企业破产费用周转金,并出台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缓解在申请破产企业资金无法及时变现时支付破产管理人必要费用的难题压力。加强与县上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互享,持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解决更多破产案件办理中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

25.提高招标投标电子化水平。推行全市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全市招标投标交易“一张网”。推行以电子保函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推行使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

26.强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监管。推行各行业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处理投诉。优化中标信息、合同内容等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开标评标、异议处理、投诉、合同签订等环节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通用监管清单、国家工作人员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7.开展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改革试点。推行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推动从招标计划发布到合同管理、款项支付全流程电子化。按照“应减尽减”原则进一步缩减合同签署环节和时间,简化开工前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制度,进一步优化合同款项支付流程,加快计量支付进度,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行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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