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云阳县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综合医改工作,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云阳县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重云阳县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特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17:00前书面反馈至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欢;联系电话:55339596;邮箱:649277059@qq.com)。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云阳县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改〔2020〕2 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开通远程诊疗为重点,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服务。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新格局;到2023年底,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新秩序,为云阳县建成渝东北医疗卫生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构架
(一)组建构架。按照我县医疗技术资源分布,建立由3家县级公立医院分别牵头,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入的3家县域医共体,即:由县人民医院牵头成立云阳县综合医疗医共体,主要负责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提升全县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由县中医院牵头成立云阳县中医医共体,主要负责中医特色专科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升全县中医药技术和服务水平;由县妇女儿童医院牵头成立云阳县妇儿慢病医共体,主要负责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慢性病管理,提升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和慢性病健康管理水平。同时积极引导县域内社会办医院、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
(二)组建原则。
1.坚持三个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机构性质、名称和人员身份保持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
2.形成三个共同体。推进技术下沉,形成服务共同体;推动人员下沉,形成责任共同体;统筹资金管理,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管理构架。以医改专项小组为依托,建立云阳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等重大事项,统筹决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医共体内成立理事会,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会会长;制定医共体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成员单位加挂“XX医共体成员单位”牌子,确因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后,可以加挂“云阳县XX医院XX分院”牌子。
三、建设任务
以智慧医疗为支撑,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三个共同体为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建设,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发展、共同提升。
(一)基本建成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12月)
“医通”:
1.推进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结合云阳县智慧医疗项目,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共体内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共享、业务协同。
2.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一是实现远程诊疗全覆盖。依托三家牵头医院分别建成“云阳县远程诊疗XX分中心”,上联知名三甲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下联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分中心之间横向连接。二是建立三大医疗服务中心。三个远程诊疗分中心内错位建立医学影像、远程心电、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远程影像、心电、查房、会诊、医疗文书评审、在线处方审核等服务。三是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合理确定医共体内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和时限,避免患者进行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有效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效率和医疗资源的共享利用率。
3.推进病种下沉。牵头医院主动履行责任,利用自身技术资源优势,根据成员单位基层首诊病种短板,组建技术帮扶团队,采取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等方式对成员单位实施精准帮扶,提升成员单位66个基层首诊病种服务能力。
4.推进双向转诊服务。建立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和流程,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双向转诊利益分配机制。成员单位根据《医疗机构不轻易外转病种清单》,对规定的190个不轻易外转病种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转诊至牵头医院,各成员单位不得轻易转诊至县外。成员单位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和大手术患者转往牵头医院,牵头医院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成员单位。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建立双方联系人制度,对转诊患者实行先安排床位,后办理入院手续的“一站式”转诊服务。
5.推进药事服务管理。牵头医院统筹医共体内药事服务管理,建立医共体内处方点评制度,探索开展医共体内统一的中药招标采购,实行中药统一行政管理、统一配备、统一配送、统一信息管理。
6.推进服务质量同质化。牵头医院统筹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逐步在成员单位中推广执行。帮助成员单位开展等级创建,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人通”:
7.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一是探索“县聘乡用,定向派遣”的人才使用机制。三家牵头医院每年按招聘计划的2%确定“县聘乡用”岗位,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后先到成员单位服务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回原单位上班,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一年再考核,不足一名的按一名派遣。二是建立基层人员遴选机制。牵头医院可以使用空编,从成员单位遴选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表现优秀、业务能力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三是实施牵头医院对口帮扶。三家牵头医院每年选派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80名到成员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全年服务不少于30天,其中:县人民医院选派40名、县中医院选派20名、县妇女儿童医院选派20名。
8.健全人员岗位管理机制。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设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实行竞聘上岗,加强人员聘后管理,突出岗位履职评价,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可使用特设岗位,从市级、区县级医院引进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
9.健全人员下基层服务机制。牵头医院派驻到成员单位连续服务满一年及以上的医务人员,服务期满回原单位参加岗位竞聘,在岗位空缺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牵头医院的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成员单位对口帮扶累计满1年及以上。
10.健全人员在岗培训机制。一是建立成员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牵头医院免费进修培养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按实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5%选送到牵头医院进修,进修期间待遇保持不变。其中,各成员单位每年新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到牵头医院培养半年后,方可回原单位上班,新进人员待遇执行人社局核定的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二是建立乡村医生学习培训制度。成员单位每月15日(可前后顺延2日)组织辖区乡村医生集中学习培训1次。三家牵头医院每五年集中开展一次乡村医生大轮训。三是建立医院领导培养制度。三家牵头医院每年开展一次院长培训,接受成员单位3-5个优秀年轻副职挂职锻炼半年及以上。
“财通”:
11.统一成员单位会计核算。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履行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等职能。
12.统一药械采购。县医保局加强对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打破县内不同医共体之间的区别,探索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采购目录、统一价格谈判、统一药械配送、统一货款支付。
13.统一设施设备配置。县卫生健康委加强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设施设备的统筹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将医共体内闲置设施设备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源共享。
14.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在遵循《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总体框架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整合成员单位上年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县级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及设备专项资金等,用于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房屋维修、偏远乡镇绩效补偿、建设债务引起资金周转困难拆借、债务偿还及其他卫生事业发展专项支出,资金所有权不变。建立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整合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上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的1%、医共体内远程诊疗收入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医师多点执业等财政补助的卫生专项资金等,用于专科建设、远程诊断和卫生健康委安排的县级医院派出人员培训学习及下挂服务锻炼、基层卫生院人员上派进修及培训学习等费用,改变资金所有权。健全“资金池”管理机制,由县卫生健康委统一集中管理,专户核算。鼓励牵头医院临床科室到基层领办对应科室或者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15.建立医保总额统筹使用机制。医共体内医保资金实行“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
(二)完善提高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医通”:
16.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坚持预防为主,制定医共体公共卫生职责清单,落实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卫院等专业机构的业务优势,将适宜的公共卫生服务下沉,有针对性地补齐基层短板。
17.推进药事服务下沉。建立医共体内统一用药清单和统一药学服务。县医保局加强对药品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医共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实行药品统一行政管理、统一药品配备、统一药品配送、统一信息管理。建立医共体门诊药房与社会药店联动保障供应机制,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18.统筹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内推行DRG管理,成员单位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
19.推进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在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病理诊断、远程超声、消毒供应等医疗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提供远程病理、远程超声和统一的医疗器材清洗、包装、消毒灭菌、供应等医疗服务。医共体内实现辅助科室诊疗项目远程诊疗全覆盖,检查检验结果实现同质化。
20.推进医防融合发展。以“管理、队伍、服务、绩效、信息”融合为重点,促进医共体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医院医生应当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打造精品家庭医生团队,探索以健康管理为基础的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新方式。
“人通”:
21.鼓励医务人员进行学历提升。凡取得高一级的国民教育学历给予1000元的奖励。
22.推进牵头医院下派干部任职。牵头医院可以选派部分科室副主任或者技术骨干到成员单位挂职副院长半年及以上。挂职期间在原单位身份不变,待遇不降,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职、评优评先。
23.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以公益性为导向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薪酬待遇、任免和奖惩等挂钩。
“财通”:
24.壮大“资金池”建设。增加提取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上年度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的比例,壮大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和县级技术协作两个“资金池”,解决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
25.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加大牵头医院投入。成员单位建立“保基本、买服务”的激励性财政补偿机制,发挥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作用,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激发成员单位活力。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0年11月)。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措施,分解压实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二)签约组建(2020年12月)。完成各医共体签约组建工作;制定医共体章程及相关制度,有序推进实施。
(三)总结评估(2021年12月)。基本建成医共体“三通”新格局,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完善提高(2022年1月—2023年12月)。完善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新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给予医共体建设更大的改革空间和政策支持。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并对药事服务和人员下沉、培训等实施划片;县委编办负责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机制改革;县人社局负责加强医共体人事政策指导;县医保局负责加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与县医共体相适应的医保制度。
(三)强化外部监管。按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医共体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完善外部治理体系。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管。
(四)做好宣传引导。医共体建设取得成效需要多方支持,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平台,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云阳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云阳县医共体“人通”建设及药事服务指导划片
附件1
云阳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成员名单
主 任:刘新民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主任:张建才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医院院长
胡国民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潘传谋 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洪荣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黄永鸿 县委编办副主任
谭天军 县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李继君 县教委副主任
周 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宗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利川 县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王定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春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 凯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队长
张道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彬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梅光艳 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邓雪琴 县中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刘 勇 县妇女儿童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委,陈洪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职责: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统筹决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对医管委研究决定事项进行交办和督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医共体运行情况指导、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医共体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2
云阳县医共体“人通”建设及药事服务指导划片
序号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备注 |
1 |
云阳县人民医院 |
青龙街道中心卫生院 |
|
2 |
栖霞镇中心卫生院 |
||
3 |
云阳镇卫生院 |
||
4 |
云安镇卫生院 |
||
5 |
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
||
6 |
路阳镇卫生院 |
||
7 |
后叶镇卫生院 |
||
8 |
农坝镇卫生院 |
||
9 |
南溪镇中心卫生院 |
||
10 |
双土镇卫生院 |
||
11 |
桑坪镇卫生院 |
||
12 |
大阳镇卫生院 |
||
13 |
石门乡卫生院 |
||
14 |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 |
||
15 |
鱼泉镇卫生院 |
||
16 |
上坝乡卫生院 |
||
17 |
云阳县中医院 |
凤鸣镇中心卫生院 |
|
18 |
盘龙街道中心卫生院 |
||
19 |
外郎乡卫生院 |
||
20 |
宝坪镇中心卫生院 |
||
21 |
龙角镇中心卫生院 |
||
22 |
蔈草镇卫生院 |
||
23 |
清水民族卫生院 |
||
24 |
清水土家族乡卫生院 |
||
25 |
耀灵镇卫生院 |
||
26 |
泥溪镇卫生院 |
||
27 |
故陵镇中心卫生院 |
||
28 |
新津乡卫生院 |
||
29 |
普安乡卫生院 |
||
30 |
堰坪镇卫生院 |
||
31 |
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 |
高阳镇中心卫生院 |
|
32 |
渠马镇卫生院 |
||
33 |
双龙镇卫生院 |
||
34 |
水口镇卫生院 |
||
35 |
黄石镇卫生院 |
||
36 |
人和街道中心卫生院 |
||
37 |
巴阳镇卫生院 |
||
38 |
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
||
39 |
养鹿镇卫生院 |
||
40 |
红狮镇中心卫生院 |
||
41 |
龙洞镇卫生院 |
||
42 |
洞鹿乡卫生院 |
||
43 |
双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44 |
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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