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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4-03-05 字体:【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云 阳 县 乡 村 振 兴

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危房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现将202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下达,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为乡镇(街道)申报,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比对认定的改造对象57户(详见附件2),其中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6户,县民政局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户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1户。

二、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住房城乡建委发〔202125号)、《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住房城乡建委发〔202265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改造对象申请评议审核审批、施工过程管理、补助资金管理、农户信息录入、档案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阳光操作。

三、请各乡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41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7月底前全部竣工。

四、各乡镇(街道)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情况下,采取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及时妥善保障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的住房安全。

五、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渝建村镇〔20232号)要求,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县级竣工验收后(不超过 1 个月)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到农户账户。

附件:1. 云阳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第一批)

  1. 云阳县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花名册(第一批)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413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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