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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

云委编发〔2020〕19号

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云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现就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以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为基础,整合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二、主要职责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有关专项执法。参与上级开展的相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勘察设计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勘察设计管理、民用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限额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建筑活动执法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许可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五)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七)承担城乡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等方面的执法和监督检查。

(八)承担房屋竣工备案验收前消防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九)承担城市排污排水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十)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十一)承担其他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十二)承担对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日常事务;负责印章管理、文电、会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的管理、调度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业务培训、执法文书、执法公示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保密、人事、财务、工会、创建、宣传、社保、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第一大队。负责处理信访、上级交办案件及环保等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配套费和人防费催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第二大队。负责青龙街道全境、盘龙街道、凤鸣镇、水口镇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备案验收前的消防、勘察设计、民用建筑节能、人防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秩序及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村镇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地产领域、住房使用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第三大队。负责双江街道、人和街道、巴阳镇、黄石镇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备案验收前的消防、勘察设计、民用建筑节能、人防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秩序及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村镇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地产领域、住房使用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第四大队。负责除二、三大队辖区外的各乡镇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备案验收前的消防、勘察设计、民用建筑节能、人防、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秩序及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村镇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编制13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党组、县人力社保局党委。

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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