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网络餐饮经营者:
为深入整治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即将于2026年6月1日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23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网络餐饮监管工作实际和工作要求,特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商户)及相关从业者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1. 确保资质合规与信息真实: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实际经营地址与资质载明地址一致,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经营,不得超范围、超业态经营。严禁使用虚假或他人资质入网,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际经营情况保持高度一致,主动配合平台提供者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资质核验、数据比对工作。
2. 严控原料采购与加工制作:选择合法合规供货商,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在加工操作区外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加工环境保持整洁,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洗。
3. 规范包装配送与食安封签: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食进行密封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鼓励推广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的“食安封签”。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采取相应贮存、配送措施。委托配送的,应当审核受托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自行配送的,应当按要求完成对配送人员的培训管理。
4. 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并落实日常管控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落实每日晨检;操作时规范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口罩。结合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重点管控原料验收、加工操作、后厨环境、餐饮具消毒等关键环节。
5. 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响应我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求,在粗加工区、烹调区、洗消间等关键区域安装国标监控设备,监控画面覆盖全部关键环节,实现加工制作全过程全时段可视化,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在网店显著位置设置专属链接标识,主动接受消费者查阅。同时,鼓励主动公示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设置“小份菜”“半份菜”选项,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减少餐饮浪费。
6. 主动配合监管并整改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案件调查以及平台提供者的日常抽查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第一时间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社会共治共管体系建设,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切实守护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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