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0〕40号)文件要求,经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审核,现将云阳县退捕渔船(渔民)拟补偿金额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7日—1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可以举报投诉。联系人:李美勇,电话5516993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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