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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

关于下达2026年东西部协作威海市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2026年东西部协作威海市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经各行业部门审核、申报,县领导审签同意,本次下达援助项目17个、援助资金3100万元,现将项目建设计划(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按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要求

按照《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阳财农〔202424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云阳县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阳委农办〔202410号)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充分发挥项目绩效。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组织项目验收,及时拨付资金,争取年底资金拨付率实现100%。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等,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县农业农村委进行调整,并将项目调整情况报威海市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项目责任单位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完工后负责组织自查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需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开展项目复核验收。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424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收到县财政局下达的补助资金后,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超项目进度拨付。同时,要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足额投入项目建设。

(四)建立全程公示制度。按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告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地设立公示牌(附件5)。

(五)落实项目绩效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的通知》(云阳财绩〔20211号)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健全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财政资金补助部分形成的固定资产类项目资产,原则上全额确权给项目所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中经营性项目资产每年按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2%的比例给集体经济组织分红。

(六)规范资产确权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乡振发〔202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巩固专办发〔2022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明确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开展确权移交,加强运营管护,落实收益分配。

(七)强化档案资料整理。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资料清单(附件4)切实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收集及时、整理及时,做到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主要包括项目入库、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绩效、项目财务、项目后续运营管护及资产登记、确权、移交等资料。

二、资料报送要求

(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责任单位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渝快政报送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备案。

(二)定时报送项目进展。为做好东西部协作工作的统筹和调度,项目责任单位要定期收集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24日前将《2026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6)通过渝快政报县农业农村委协作促进科钱雨蕊,县农业农村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通报和调度。

附件:11. 云阳县2026年东西部协作威海市级财政援助资金投资计划表

12. 云阳县2026年“平安暖冬·生命烟囱”工程资金分配表(一般农户)

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4. 项目资料清单

5. 鲁渝协作项目公告牌(模板)

6. 2026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表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6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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