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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阳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转变行政执法服务理念,依法治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深学笃用。多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传达市委、县委全会和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召开林业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专题学习4场次,开展中心组学法12次,林业“法治讲堂”学法活动12次,带动形成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二是带头研究落实。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体推进落实,召开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林业法治建设2次,研究解决执法装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4个,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督促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带头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持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断推动议事决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责

1. 理清权责清单。坚持“法不授予则不为”的原则。依法界定林业主管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对未保留的原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停止审批,对已实行委托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审批机关不变。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新森林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22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82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下放行政许可权力1项、行政处罚权力21项,委托行政执法5项。

2. 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林业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着力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调整规范网审流程,95%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零跑动。部分事项审查时间从原来的2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3个事项实现一次办,2个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办理,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同时,采取专人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主动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引导节约集约依法使用林地。

3. 聘请法律顾问。常年聘请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可行性及决策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构建了涉林政策事前参与制定、事中服务监测、事后评估完善的“全流程”法律服务机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推行“721”执法模式,调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审查行政案件12件,开展涉林领域执法(行政)检查286次,办理森林督查等行政处罚案件27件。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林业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执法学习和考试,组织开展了2次市县级年度执法业务培训和2次案件质量评查,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不断提升。

3.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全年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5件,共计收缴罚款83.9996万元,开展木材企业、景区、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共45次;二是开展了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县陆续清理排查出44件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突出问题,现已整改完毕,查处整改率100%;三是开展打击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执法检查行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3起,其中行政罚款3起;四是扎实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反诈骗宣传,转发县反诈办工作提醒信息100余条,机关及林场干部职工二次转发3300余条,全局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 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县检察院在林长办设立检察官联络室,选派2名检察官定期驻点办公,建立生态修复公益林基地1处,办理生态赔偿案件8件。

2. 严格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涉林信息1521条,回应社会关切,接受舆论监督。

3.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带头上廉政党课5次,开展“以案四说”4次,更新发布学习文件、案件通报、纪律提示等百余条,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深化除险清患

1. 突出隐患排查。成立重点人群工作专班,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召开矛盾纠纷专题研判会2次,与部门、乡镇会商2次,办理信访交办件3件,调解群众纠纷4次。

2. 狠抓森林防火。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建立完善“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和“林长+警长+检察长+驻村干部”协作机制,全县“双总林长”共同签发总林长令,带头深入林区一线巡林调研,指挥乡镇街道落实林长令、封山令、禁火令,红色预警期间各级林长巡林2万余次,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3. 提升防范能力。启动林区防火规划编制,新建防火检查站2个,覆盖全县95%以上重点林区的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已建成投用。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早期处置应急预案》,备足备齐扑救设备,组建了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演练2次,参与早期火情处置5次。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把好信息关口,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五)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作为林业系统普法宣传重要内容,联合县属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我局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保护宣传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1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次,营造了“抬头见法、处处有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主要问题有:一是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集体学习多,自学安排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导致违规用火、违法使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还有不足,“放管服”改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落实落细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考核,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 协作机制。三是持续抓好“八五”普法。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创新学习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普法内容,延伸普法触角,提升群众依法爱林护林用林意识。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林业”升级融合,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适配林业业务发展需求,以数字化变革推动林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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