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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交通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阳交发〔202452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交通各相关企业:

现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交通局

                                              2024229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交通运输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临街店铺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学校宿舍火灾事故教训,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24327号)和《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云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云阳安委发〔20244号),县交通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3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紧盯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积极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生产场所。交通建设工地、公路及管控区、汽车维修厂等。

(二)人员密集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办公楼、高层建筑等。

三、整治重点

(一)行业管理方面。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乘客随身行李和托运物品安全查验是否严格;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工人驻地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二)动火作业方面。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区域是否远离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现场是否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安全疏散方面。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安全疏散标志是否清晰;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是否满足需求。

(四)消防设施方面。灭火器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摆放位置是否合适;消防栓是否清洁、是否漏水,水带水枪是否齐全完好;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五)用电用气方面。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是否合格;大功率电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六)密集场所方面。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行动。局属各单位和交通各企业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对危险货物公路水路运输、高层建筑、森林草原范围内公路、电气焊作业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开展大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和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督促责任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立查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三)开展大宣传行动。局属相关单位和企业在黄石高铁综管服务中心、客运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LED屏、橱窗、板报、标语、横幅以及车载视频等宣传媒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张贴《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见附件1)。

(四)开展大演练行动。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情况,交通各相关企业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灭火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增强从业人员抵制火灾能力。

(五)开展大约谈行动。局安委办对发生火灾事故、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警示约谈,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

(六)开展大督导行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加强对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治要一抓到底、整改闭环,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彻底清零,以隐患整改实效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筑牢安全防线。

五、工作步骤

(一)专题部署。县交通局制定本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方案要求,制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计划,明确治理目标、重点领域、工作措施等内容,及时进行专题部署。

(二)除患攻坚(20243月中旬前)。局属单位和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按照法定职责和“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按照“企业三个责任人公示牌”要求,明确具体监管人员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三)验收评估(20243月底前)。各单位、企业要对本领域本单位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梳理经验做法,以本次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持续整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交通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措施落实。局属各单位、交通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本领域特点,明确任务推进时间节点,加强工作调度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强化追责问效。专项行动期间,凡因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险情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2云阳县交通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大整治攻坚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

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即日起至3月底,对全县“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含医养结合)、寄宿制学校、旅游场所、托育机构、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营业或使用期间进行动火动焊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未按照动火动焊审批要求,由相关管理单位进行事前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4﹒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建筑或场所无室内消防用水时动火动焊,未配备至少4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6﹒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7﹒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采用聚氨酯夹芯彩钢板材料。

8﹒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随意敷设。

9﹒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安排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值班。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在疏散通道上采用物理隔离安装铁栅栏等影响疏散的行为。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电动自行车在入户大堂、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停放充电。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未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1﹒未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2﹒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屋顶消防水箱无水,消防管网闸阀关闭。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各社会单位针对整治重点,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并存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公安派出所针对列入检查单位开展排查。消防部门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排查。各乡镇(街道)运用协同管理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入攻坚整治对象。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中央媒体、市级和县级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聚焦前述三类重点场所,紧盯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三支处置队伍”,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单位发布工作提示,提示火灾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应对措施。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排查、整治情况,组织隐患问题突出的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县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包片联系乡镇的督导检查,查看行业、乡镇整治成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行业、重点乡镇、重点社会单位,查看属地、行业、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单位(场所)突出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常态督导检查。

特此通告。

云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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