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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机构设置

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12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行政审批科)、能源生态科、财务科、企业服务科、工业信息科、应急管理科、招商科、科技管理科、科技发展科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以及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本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科学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及普及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根据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本县工业和信息化有关的产业政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工业和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三)负责提出本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本县权限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含招标方案审查、节能评估和审查)和备案,负责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定期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规划和实施本县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批;对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和县级建设财力信息化项目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

(四)监测分析本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本县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对经济运行要素(煤、电、气)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现有资源实行优化配置;负责工业品及重要物资运输的协调平衡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五)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拟订本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县工业、农业、社会事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本县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市、本县有关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重大装备研制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信息化工作中的技术标准建议;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组织协调利用市外及境外资金改造工业和信息业企业工作。

(六)指导协调本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指导本县特色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小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及创新创业工作;负责本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负责船舶、建材、冶金、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食盐专营、储备盐管理、市场供应,盐行业发展稳定和统计分析。

(七)负责本县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清洁生产、绿色发展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监测工业能源运行情况,根据经济运行对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和应急保障,对全县电力、天然气实施平衡和协调;实施乡镇燃气经营企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新建、改动天然气设施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八)负责统筹推进本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本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组织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负责本县无线电(频率资源)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负责本县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和本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协调;负责本县无线电派出机构和无线电技术支撑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机关和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职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协助开展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与拟订全县对人力资源开发及人事、劳动、保险、分配等政策;组织科技培训、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本县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船舶制造业(包括新建、改建、维修、拆卸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打击和取缔非法违规造船行为;负责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华中能监局做好电力运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发展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城市门站以内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管道保护有关政策,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管道发展规划;指导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源科技进步。

2.与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行业及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服务供应企业的行业管理。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3.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行业领域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统筹微型企业培育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微型企业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

第四条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政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节能、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和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工作;负责委内综合性会议及承办的县委、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梁江霖,联系电话:023-55128373)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委和工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拟定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及实施,负责机关及企业党的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组织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委及所属支部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科技干部管理;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单位及所属企业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培训、党员评议等工作;协助开展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引进人才。(负责人:赵翠娟,联系电话:023-55128735)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监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预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趋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分类统计和财务报表的汇编,及时采集、提供国内外经济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加强宏观调控;监测、分析企业资金运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指导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的财务统计、信息工作;开展工业经济运行调研工作,报告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议;负责工业企业市级、县级贷款贴息申报及初级审核工作;负责乡镇(街道)规模以下工业经济考核工作。(负责人:李娟,联系电话:023-55128717)

(四)规划投资科(行政审批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编制全县工业中长期规划;牵头制定科技促进农业、社会事业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结合的规划;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和新兴产业体系战略研究,参与本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实施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战略思路和措施;组织对影响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研究拟定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编制实施本县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各种工业项目的专项资金争取、项目审查、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及后续管理;负责收集统计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负责办理本县权限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含招标方案审查、节能评估和审查)和备案,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县级及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监督企业执行国家经济法规和产业政策;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负责人:杨祎,联系电话:023-55128383)

(五)能源生态科。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县电力、天然气、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电力、天然气年度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成品油仓储、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等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实施乡镇燃气经营企业、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新建、改动天然气设施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负责人:孙川,联系电话:023-55128382)  

(六)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机关财务预算;负责机关资金收付管理,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规定发放职工有关待遇,结算报销日常经费;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工作,编报财务决算及其他有关报表;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人:杨大均,联系电话:023-55128601)

(七)企业服务科。负责本县工业企业的发展服务工作;组织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三方融资协调与平衡;负责本县工业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信用制度的建设,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负责本县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负责相关工业企业资格认证、年审、年检等有关手续的承办工作;指导盐业行业管理,负责食盐专营、储备盐管理、市场供应,盐行业发展稳定和统计分析;负责船舶、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培训,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各种行业规范和标准在企业的组织实施;指导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质量;负责推进全县楼宇工业的发展与考核;指导本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小区、行业协会发展工作。(负责人:黄烈广,联系电话:023-55128332)

(八)工业信息科。负责统筹推进本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用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组织、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无线电技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委机关网络安全管理、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人:唐连花,联系电话:023-55128750)

(九)应急管理科。负责指导本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措施;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值班安排,事故信息处置,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监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负责统筹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规定的由本单位负责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覃雪,联系电话:023-55128973)

(十)招商科。统筹协调全县工业招商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全县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全县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督办和考核;拟订和策划重大工业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推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委的工业招商工作。(负责人:王建辉,联系电话:023-55129611)

(十一)科技管理科。牵头拟订科技促进农业、社会事业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实施技术攻关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负责星创天地、专家大院等科技平台建设;负责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和管理;负责科技扶贫、宣传、培训、农业科技示范点(基地)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科研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负责人:周龙国,联系电话:023-55128360)

(十二)科技发展科。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牵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决策咨询、创新激励、技术市场、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开展科技金融服务,负责种子基金、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管理;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园区管理,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全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负责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认定、管理和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管理,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商品化及相关的科技基地建设;负责工业科技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聂艮青,联系电话:023-55128336)

机构领导

俊:党委书记、主任、县科技局局长(兼)

胡开友:党委委员、副主任

万江民:党委委员、副主任

涂良钢:党委委员、副主任

亮:党委委员、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联系方式

电话:023-55128373;传真:023-55128373

办公地址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杏花路60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云阳县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公示

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杏花路60号,电话:023—55128373。

二、权限

云阳县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支队受云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依法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业企业生产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电力设施安全、天然气设施安全、通信设施安全,食盐专营和节能减排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技改工业项目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负责本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执法检查;负责民用船舶制造业(包括新建、改建、维修、拆解等)生产安全执法检查。

2.负责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管理供电营业区执法检查;参与电价整顿、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打击盗窃电能、破坏电力设施、扰乱用电环境等违规违法行为。

3.负责城镇天然气经营、输配安全生产和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执法检查;监督管道营运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等,切实做好管线保护工作,确保安全平稳供气;开展天然气泄漏或爆炸等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依法查处天然气行业违规违法行为,受理燃气用户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打击占压、损坏天然气管线等违法行为。

4.负责通信行业的执法检查,规范通信市场秩序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监督管理,监督通信企业开展通讯线路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打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破坏通讯设施等违法行为。

5.负责盐业行业执法检查,加强工业用盐等非食用盐的运销检查,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用盐市场;对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开展食盐专营执法检查,查处食盐专营违法案件。

6.负责工业节约能源执法检查,查处工业领域不符合强制性节能减排标准的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用能产品或者生产工艺等违法行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供用电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

四、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云阳县人民法院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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