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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及时缴纳土地价款的通知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稳民生,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双江街道群众房屋产权证办理问题化解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109号)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证缴分离”模式解决了群众办证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如下:

一、请所涉及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我局核实缴款信息,我局将通过非税系统推送至云阳县税务局。

二、按照财综〔2021〕19号、渝财综〔2021〕66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土地价款征收、催收职能职责已划转税务,请相关单位及时向税务申报缴纳。

特此通知。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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